1
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2
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3
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: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。
4
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5
市公安窗口:办理企业公章刻制备案。(企业公章、企业财务章、企业法人章、合同专用章)
7
不作前置,但必须要办理的审批手续:
1、苏州消防支队窗口: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备案、竣工验收备案。
2、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:办理《气瓶充装许可证》。
3、市环保窗口: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。
9
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:办理《燃气经营许可证》。
10
市地税窗口:办理印花税核定申请。(涉及工业、商业、房地产开发业、建筑安装业、运输业、保险业、金融业)
12
市、区镇国税局(分局):办理实名制办税的影像采集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。(同城通办)
13
各区镇劳动保障窗口:办理劳动录用手续同时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