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2
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3
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4
市公安窗口:办理企业公章刻制备案。(企业公章、企业财务章、企业法人章、合同专用章)
7
各区镇劳动保障窗口:办理劳动录用手续同时办理新职工社会保险申报。
8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: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(批发:省级,零售:市级)。
9
市地税窗口:办理印花税核定申请。(涉及工业、商业、房地产开发业、建筑安装业、运输业、保险业、金融业)(市民服务中心税务1、4号窗口)
10
市、区镇国税局(分局):办理实名制办税的影像采集、购领发票等税务相关手续。(同城通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