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消防大队窗口: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、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前置办理的审批手续: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
一、企业向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咨询(可自行申请或委托登记代理机构申请,指定申请人,提供申请材料)。
二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,发放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三、市、区镇市场监督管理局(分局、所)窗口:办理企业注册登记,发放《营业执照》。